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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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四个“宜居彭康日”的相关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1-26
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本周三,彭康书院即将迎来第四个“宜居彭康日”。

为了加强对彭康书院公共环境及学生宿舍卫生的监督管理,本周三下午13:00-14:30,书院将检查东19、20宿舍卫生,请各寝室积极配合检查小组,共同努力创建宜居彭康。

本周三下午13:00将继续由机类813班、日语81班团支部负责打扫书院室外公共区域,并规范自行车、电动车停放,请同学们检查车牌是否挂好,以防造成私人财产损失。

最后,特别感谢彭康书院所有兼职辅导员、2018级各班生活委员以及机类813班、日语81班团支部所有成员的工作付出,也特别感谢各位彭康学子为共建美丽彭康、宜居彭康共同做出的努力和奉献!

附:彭康书院自行车、电动车管理规则

1、师生自行车、电动车应在楼管处登记、领取、并配挂书院核发的车牌。

2、师生自行车、电动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,勿乱停乱靠,影响师生正常通行。

3、书院学生会社会服务部定期对自行车停放进行整理,乱停乱放的车辆将被记录备案,连续被记录三次这,书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,屡教不改者书院将摘除已核发车牌,按无牌车辆处理。

4、有牌的长期未使用车辆及无牌车辆定期清理至报废车辆区域。

5、本规则自公示之日起执行。

6、以上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彭康书院。

彭康书院团工委   彭康书院学生会

2018年11月26日



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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