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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赴陕西省12市、区 见习实践的招募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5-13

各书(学)院团工委、各学生组织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引导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响应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发展战略,落实《西安交通大学与陕西省12市、区共建社会实践基地合作协议》,高扬我校“四个主义”旗帜,培养青年大学生吃苦耐劳、实事求是、奉献社会的精神,加强高校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联系,充分利用高校资源,合力建设富裕陕西、和谐陕西、美丽陕西,经西安交通大学与陕西省12市、区充分调研协商,2016年我校将推荐大学生赴陕西省12市、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见习实践。

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• 活动背景

2015年春季,我校与陕西省12市、区签署了共建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。当年暑期,我校共选派1605名在校学生赴陕西省12市、区进行见习调研与实践活动,其中403名参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见习的学生完成调研报告及心得体会463篇,发放并收回调研问卷5000余份,活动获得了包括《人民日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陕西日报》、《华商报》等主要媒体报道484篇次、《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现转及对策研究》省域调研成果获得了第十四届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,取得了良好的教学育人效果和广泛社会影响。

  • 报名及遴选

  • 选拔条件。

(1)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、硕、博学生,中共党员、共青团员,政治素养高,坚决服从学校和实践地管理,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;

(2)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,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;

(3)学习成绩良好,无违纪、违法行为;

(4)见习期间有充足的时间保障,原则上不得请假;

(5)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优先,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,未参加过见习实践者优先。

  • 报名方式。

  • 网上报名:

关注西安交大社会实践微信公众号“xjtusj”,回复“政府见习”,点击链接“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赴陕西省政府及12市、区见习实践报名”,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,完成报名。

  • 线下报名:

登陆网站http://shijian.tiaozhan.com/(暑期社会实践平台),下载文档《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赴陕西省12市、区见习实践报名表》,根据要求填写、打印,并交至团委2号办公室。

  • 选拔方式。

  • 笔试+面试:团委组织统一笔试和面试,择优选拔,总成绩=笔试*40%+面试*60%。

  • 基层推荐:特别优秀者,可通过书院、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推荐,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实践名单最终人数的20%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  • 报名时间:5月13日至5月20日。

在此期间,学生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。

  • 笔试时间:5月22日

凡报名的学生均须持学生证(或一卡通)及身份证参加笔试,考场安排及具体名单将于5月21日晚在“暑期社会实践平台”及西安交大社会实践微信公众平台公布。

  • 面试时间:5月24日-5月25日

由校团委统一组织面试,具体面试安排与要求,将于5月23日在“暑期社会实践平台”及西安交大社会实践微信公众平台公布。

  • 材料评审时间:5月26日-5月27日

学校团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表、成绩单、社会任职情况进行评审,结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推荐名单,最终推荐名单将会于5月29日在“暑期社会实践平台”及西安交大社会实践微信公众平台公布。

  • 培训时间:6月1日至6月14日

培训内容包括: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、国情、省情与校情基本知识、公文写作、社会调研方法、表达与沟通能力、公务礼仪等。课程安排表将会于6月1日通知。

  • 见习实践:7月15日至8月15日(根据接受单位实际情况而定,如有调整,另行通知)

  • 总结评分: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

四、实践工作要求

1.以见习市、区为单位设置实践团队,共设12支队,队长由校团委指定。每队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议并做相关记录。每人每天需要填写工作日志,实践结束后需完成实践报告。

2.每队队长每天负责对成员进行考勤,不得无故缺勤。请假者向组长递交请假申请,经同意后报实践单位、学校团委社会实践学生指导中心审批,批准后方可请假。无故缺勤者,酌情通报批评。

3.服从学校管理,服从见习单位安排,积极认真完成实践任务。实践期间的工作之外(包括节假日)须严以律己,原则上不得离开实践城市,如有特殊情况,务必向队长说明。

4.凡参加此次实践的学生,均为省域专题调研团队成员,每队队长须与成员密切配合,完成调研任务,提交调研问卷。学校鼓励各队在完成规定调研任务的基础上自选题目组织调研。

5.鼓励在校教职工担任团队指导教师。

五、奖励措施

实践结束后,队长在充分沟通成员实践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工作态度、工作业绩、出勤率等情况提出考核评分,经实践市、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,汇总至学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。团委组织专题总结大会,评选优秀个人、优秀团队、优秀指导教师、优秀实践报告予以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获得优秀个人的学生可优先选派到陕西省12市、区挂职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陕西省12市、区见习实践已申报2016年暑期小学期课程。完成本课程的本科生可获得课外实践学分,其中人文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管理学院、公管学院、法学院、经金学院、外语学院等学院本科生可获得专业实习学分(两类学分不可兼得);完成本课程的学术型研究生可获得培养方案中的社会实践学分。

2.入选此次实践活动的同学须签订《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赴陕西省12市、区社会实践协议书》。

3.此次为暑期集中全职见习、挂职实践,时间由提供岗位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,一般需要连续见习一个月的全日制工作。

本文件规定的见习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,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,将另行发布通知。

联系人:雷凡,电话18706819469,邮箱2860184671@qq.com。

附件1: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陕西省12市、区暑假见习实践报名表(1)

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

2016年5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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