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书院:按照西安市碑林公安分局兴庆路派出所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“只要你意愿,落户我来办!”的工作宗旨,请各书院通知你院学生:凡是有意愿落户西安市的学生本人或亲属,请到我校保卫处户籍室登记信息。户口在陕西省内的,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户口在陕西省外的,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(申请人本人页)。联系人:马濛,电话:82665906。 保卫处 2018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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